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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民同行,“典”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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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民同行,“典”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

与民同行,“典”亮生活丨黄陂公安民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

极目新闻通讯员 周剑波 舒星 汤文(tāngwén)

实习生 戴媛媛 赵茹意 王慧(wánghuì)

2025年5月是第五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(dàduì)集中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(huódòng),以(yǐ)“宣讲+咨询(zīxún)+互动”的立体化宣传模式,让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真正走到群众身边,融入群众生活,进一步(jìnyíbù)营造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。

“原来高空(gāokōng)抛物找不到责任人,整栋楼都要担责啊!”5月27日上午9时许,在(zài)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法治广场民法典宣传现场,群众热烈的(de)讨论声此起彼伏。为(wèi)深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在这里进行民法典的集中宣传。

法治广场人潮涌动,法制大队教导员丛红云结合群众生活实际展开深入浅出的(de)讲解:“比如(bǐrú)物权编新增的居住权制度,让以房养老有了法律保障;婚姻家庭编设立的30天离婚冷静期,既维护婚姻自由又防止冲动离婚……”宣讲内容聚焦群众最关心的法律问题,通过“法条解析+典型案例(ànlì)+维权(wéiquán)指引”的讲解模式,将(jiāng)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(shēngdòng)的民生故事,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程。

在咨询区(qū),民警李惠霞正襟危坐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。张女士急切地(dì)询问:“老父亲把房子(fángzi)过户给我后,继母还(hái)能主张居住权吗?”民警对照民法典第366条详细解释居住权的设立程序;赵婆婆问到自己儿子因好意驾车带朋友一脚,路上发生车祸导致朋友受伤,儿子用(yòng)不用承担责任(zérèn),得到侵权责任编第1217条的维权指导。李惠霞为辖区居民面对面地解答生活中遭遇(zāoyù)到的法律问题,赢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称赞。

现场,民警们积极地向(dìxiàng)群众发放精心准备的普法宣传(xuānchuán)页,形成“领取一份、带动全家、辐射社区”的传播效应。“以前觉得(juéde)民法典遥不可及,今天才发现它就像空气(kōngqì)和水,时时刻刻都在保护着我们。”参与活动的王大爷感慨道。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打通了(le)普法“最后一公里”,更架起了警民“连心桥”。

“这是(zhèshì)我们第一次面对面地向人民群众(qúnzhòng)进行民法典宣传,没想到反响还挺热烈。”丛红云说道,“可能群众对我们这个警种比较陌生,很少直接面对人民群众,但是在公安机关办理的(de)每一起案件中都有我们的身影。正好趁着民法典宣传月的机会,我们走出来,通过宣讲、接受法律咨询以及发放宣传页(yè)等形式多与群众接触,了解(liǎojiě)群众的想法,也(yě)能更好地帮助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。”

从幕后走到台前(táiqián),从刑法、治安管理(zhìānguǎnlǐ)处罚法等公法到民法典这样的私法,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法制大队的民警辅警通过不断的学习(xuéxí)和实践,让(ràng)冰冷的法律条文从纸面走向地面,让法治精神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,“典”亮美好生活,法润黄陂万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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